首页>管理机构>教务科
   
教务处的工作职能
-----------------
1.代表学院执行院党委和行政关于教学工作的决策;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
本专科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按照“两级管理”的模式,代表学院对教学实施宏观管理和监控;
2.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研究和计划的制订,为校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3.广泛收集教学信息,掌握教学各个环节的动态,如实向院领导反映教学情况,为院领导决策做依据。
4.教学计划编制与管理,教学质量评估,成绩管理,考试管理;
5.汇总有关教学数据,为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教学信息资料;
6.建立确保教学中心地位和不断提高育人质量的运行机制,制定和完善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推动学院教学管理体制改革。
7.组织各教学单位修订并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专家评审。负责学院专业建设,组织申报新专业。
8.组织全院教学改革。制定和落实学院教学改革计划,组织院级及院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负责学院课程建设,组织、制定和落实课程建设规划以及课程的评优工作。
9.建立包括教学管理考核、教学质量考核在内的系列教学评估体系和各种教学奖励制度,组织系部实施教学考核和评奖。
10.组织教研、学术研讨活动,开放教育试点调研与总结;
11.负责全院考务工作。组织共同课、组织外语三、四、六级考试工作。
12.负责学院教材建设和教材管理工作,制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层次学生教材发行工作。
13.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和学院学科带头人考核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14.参与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工作。
15.学位审核与证书发放;
1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