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工作 专项检查评估自评报告 吉林省学位办公室、各位专家: 按照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吉学字[2008]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全面做好成人高等学士学位授权管理专项检查评估(以下简称专项检查评估),吉林艺术学院成立了由主管教学院长任组长,成人教育学院院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检查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传达了专项评估的精神,并就专项评估做了充分部署,由我院教务处与城市艺术学院共同完成此项工作。同时,学院要求,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建设”的原则,根据成人高等学士学位授权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评估体系,结合成人教育发展现状,实事求是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就我院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学院基本状况 吉林艺术学院城市艺术学院创建于1989年,前身为吉林艺术学院成人教育处、成人教育学院。经过近二十年的改革发展,自身的办学模式和办学层次不断完善,办学格局日趋合理,形成了具有鲜明艺术特色,适应社会需求和符合时代发展的艺术教育办学模式。
综上所述,吉林艺术学院城市艺术学院已经具备了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情况呈上,敬请省学位办予以评估。
二○○八年九月八日
200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专业招生 吉林艺术学院城市艺术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 城市艺术学院2008年专科招生 城市艺术学院2008年成人教育招生简章 200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城市艺术学院艺术设计本科(第二学历)招生简章 200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专业招生